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原来大家所关心的都是知识能带来多少钞票。我们忙说正是此地,那家伙四下打量一下说:改车的地方应该也有洗车吧?在此半年那些老家伙所说的东西里我只听进去一个知识,并且以后受用无穷,逢人就说,以显示自己研究问题独到的一面,那就是:鲁迅哪里穷啊,他一个月稿费相当当时一个工人几年的工资呐。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一凡说:好了不跟你说了导演叫我了天安门边上。然后我去买去上海的火车票,被告之只能买到三天后的。然后我做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举动就是坐上汽车到了天津,去塘沽绕了一圈以后去买到上海的票子,被告之要等五天,然后我坐上一部去济南的长途客车,早上到了济南,然后买了一张站台票,爬上去上海的火车,在火车上补了票,睡在地上,一身臭汗到了南京,觉得一定要下车活动一下,顺便上了个厕所,等我出来的时候,看见我的车已经在缓缓滑动,顿时觉得眼前的上海飞了。于是我迅速到南京汽车站买了一张去上海的票子,在高速公路上睡了六个钟头终于到达五角场那里一个汽车站,我下车马上进同济大学吃了个饭,叫了部车到地铁,来来回回一共坐了五回,最后坐到上海南站,买了一张去杭州的火车票,找了一个便宜的宾馆睡下,每天晚上去武林路洗头,一天爬北高峰三次,傍晚到浙大踢球,晚上在宾馆里看电视到睡觉。这样的生活延续到我没有钱为止。